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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4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18 13:03:37
 

我喜欢400字作文(1):

我有一只可爱的小白兔,它叫白白。

白白长得可漂亮了:一双红宝石似的眼睛,镶嵌在毛茸茸的头上;一双长长的大耳朵非常迷人。它最爱吃苦菜了,只要一见到苦菜,便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样子可爱极了,人见人爱。不过它也有调皮的时候。

有一次,白白把家里的东西弄得乱七八糟,我见了,气得抡起拳头就打它,只见白白连忙跑到我身边,用头蹭蹭我的腿,可怜巴巴地望着我这个小主人,我顿时心软了,抱起白白,心疼地对它说:“白白,以后不要再这样了。”说完,我把东西都收拾起来了,这是为了让白白脱出困境。白白高兴地在原地打转转,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呀!我今后一定不会再惹祸了。”

可是有一次,我和白白出去玩。不一会儿,白白跑到一个拐角处的草丛里,我怎么找也没找到它,以为白白失踪了,就伤心地大哭起来。白白听见我的哭声,马上跑了出来。我见了,立刻停止了哭声,抱起白白边哭边问:“白白,你跑到哪里去了?以后不要乱跑了。”白白点点头,好像在说:“对不起,小主人,让你担心了,我以后再也不乱跑了。”我和白白又出发了,白白在前,我紧跟在后,怕白白又走丢了,可又过了一个转弯,白白又不见了。我想:“完了,白白真的失踪了,怎么办?突然,我晕了过去。

从此,我再没有见到我那可爱的白白,我真想再抱抱你啊,白白!

我喜欢400字作文(2):

在我的记忆里,外公是个非常和蔼可亲的一个人,也常听外婆讲外公特别喜欢我。

在我小的时候,一到夏天的晚上,外公怕我受凉,从来不准家里开空调。他整夜守在我的小床边,手里拿一把扇子,帮我赶蚊子,自己却热得满头大汗!

记得有一次我把外公的军功章给弄丢了,这下可麻烦了!要知道这是外公的命根子!一家人到处找也没找到!

妈妈说:“这可是外公在战场上用生命换来的!你怎么可以弄丢了呢?!”爸爸也在一旁大声地训斥我,我吓得大哭。外公急忙过来抱着我,嘴里不停地说:“丢了算了,丢了算了!等彤彤长大了也去当兵,还爷爷十个军功章!”

可不幸的是,去年外公得了重病去世了。我站在外公的墓碑前伤心极了。心里默默地说:“外公您是我最喜欢的人!我长大后一定向您一样,做一名优秀的战士,为您捧回好多的军功章!”

我喜欢400字作文(3):

我们数学正在学“年、月、日”这一章,一次数学课上,老师问同学们最喜欢几月几日,为什么?有的同学回答喜欢“六一”儿童节,可以收到很多祝福;有的同学回答喜欢自己的生日,可以得到很多礼物;有的同学回答喜欢过年,可以得到新衣服、压岁钱……老师问我喜欢哪一天,我大声回答说:“我喜欢 二月十一日 ,因为那天是我妈妈的生日。”老师听了表扬我说:“你真是个孝子,你妈妈一定很高兴。”听了老师的话,我更爱我的妈妈了。

是呀,一年中有这么多天,我们最应该记住妈妈的生日。在别的节日里,都是妈妈为我们准备,让我们尽情的吃,尽情的穿,尽情的玩……再累妈妈都不会说一声,妈妈为我们操碎了心,我们难道不应该记住妈妈的生日吗?我一般在妈妈生日的前几天,动手为妈妈制作一个生日卡片,写上我的祝福。生日那天,我一早起来向妈妈说声“生日快乐”,并且和爸爸一块为妈妈买一些好吃的,看着妈妈高兴的样子,心里舒服极了。

同学们,让我们都记住妈妈的生日,好吗?妈妈是最应该珍惜的人。

我喜欢400字作文(4):

我喜欢的人,有很多很多,除了爸爸妈妈以外,要就数吴老师了。

吴老师是我班的班主任,眉毛淡淡的,睫毛倒很少,白白的脸庞上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和一只”法国茉莉香水味”的嘴,说起话来”香瓢四野”。 吴老师也很公正、严肃、铁面无私,面对大家一视同仁。就说上次的小测吧,许多人在埋头苦“写”,一个个都想早点回家,懒惰的林田耘却一溜烟逃出教室。

后来,吴老师发觉了。我想:都回家了,还能送回来??他爸爸也是个大领导呀!送回来不是大大丢面子。但吴老师说就是市长也没用,谁犯错误都得管,她不管官位高低,立即拔打电话给林田耘的爸爸,林田耘被他爸爸送来了,他满脸通红,一声不吭,不敢抬头看吴老师了,一直在低头认罪。吴老师不怕官位高低,对学生一视同仁,面如关公,铁面无私,一向公正,让我敬佩呀! 吴老师也爱生如子,上次熊林钦的头被吴泽璇的飞石打破了,那石头像长了眼睛似的,冲向熊林钦的后脑勺,“砰”的一声,熊林钦鲜血满头,放声痛哭,吴老师第一时刻赶到,将熊林钦送进医院。

吴老师的爱生如子和一视同仁使我敬佩。我相信,明年的我依然会一直敬佩着您。

我喜欢400字作文(5):

馄饨是人们常见的食品,也是人们每逢过节都要吃的食品。

馄饨的做法非常简单:只要把蔬菜和肉剁碎,记住,要七分瘦肉,两分油肉,一分蔬菜,然后把皮放在手掌心,把馅放在皮的中间,包起来的过程非常象折纸工,再用手捏一下,一个馄饨就包好了。馄饨也可以用其它的材料来做。

馄饨的吃法也非常简单:将馄饨放进碗里,倒一点醋,麻油,也可以放一些辣酱。再用筷子搅拌一下,只见白白的馄饨团团包围了。闻一闻,顿时口水直流三千尺。咬一口,皮软软的,透着一点醋的酸味。馄饨馅又鲜又嫩,闭上眼睛好像身体很轻盈,腾云驾雾一般。如果放了辣酱的话,更加美味,在冬天里吃这样的美味再好不过了。

在我爸爸那个年代,他还没有吃过馄饨,现在我们的生活可以说是芝麻开花-节节高,人们丰衣足食,每天都能吃上馄饨。馄饨真的非常好吃,大家可以自己尝试做一做,尝尝自己的劳动果实。

我喜欢400字作文(6):

我对电脑课已经走火入魔了,所以上电脑课也特别认真。但是我的电脑知识却少得可怜,“八窍通了七窍——一窍不通”!我虽然会打字,但打一行字起码要用上20分钟。而且一开电脑好好的,玩着玩着游戏就突然死机,气得我半死。我几乎都成了电脑的克星了。

现在是21世纪,一个网络信息时代。班上,常听同学们说自己在家里玩“石器”,是如何如何的好玩。可是我却什么是“石器”也不知道,真是孤陋寡闻。报纸上常常刊载什么网恋啊,什么网上购物啊,可我却连网都不会上,真是井底这蛙。人们常说:“学问学问,不懂就问。”我遇到问题,问也是白问,人家说了一大串,我一句也听不懂。每次都是请别人在我的电脑上按几下就解决问题了。

我不懂电脑,但仍然爱它。

我喜欢400字作文(7):

我家有一个花盆原来种了花,有一次我们全家外游,几天没浇水,回家后发现花枯死了。而既没种花又没栽草的花盆孤零零地被搁在阳台上。 一天,妈妈买了好多好多的大蒜籽,我想起阳台上的花盆,就决定用花盆种一些大蒜。

我在妈妈的指导下先把花盆里的杂草拔掉,然后松了松土,再往土里施了一些肥,将五团大蒜籽一粒粒剥开,让大蒜籽离开母亲的怀抱,一粒粒种入土中,接着又给它们浇了几杯水。做完这些,我脸上都冒出了少许汗珠,虽然有些累,但我很高兴。 看着那些本来抱成一团的大蒜籽,现在被我种在花盆的土中,我想马上看看离开母亲怀抱的大蒜籽是不是能各自找到自己的生长空间,独立成长。果然,不出一个星期,就露出尖尖的头,慢慢地花盆里又点缀着许多绿叶,嫩芽破土而出,诞生了一个个小小的生命。 大蒜并不娇贵,从它们种人花盆的那天起,无论刮风下雨,它们都是茁壮成长。

不过数天,就长到了尺把高,把绿得滴翠的叶子放在鼻子上嗅一嗅,还真有股辣辣的蒜味呢! , 大蒜很容易栽种,妈妈说,我种的大蒜还是一种绿色食品,它还可以杀菌。我真的很喜欢它们,看着这些生命力旺盛的植物,我觉得我也要像大蒜一样,要逐渐养成自强不息、独立生活的习惯。

我喜欢400字作文(8):

我家里面有许许多多的玩具:遥控赛车、变形金刚、大布熊、电子琴、小狗布偶、积木、奥特曼。那么,我最喜欢的玩具是什么呢?是遥控赛车?是奥特曼?还是积木?不,其实,这些都不是我最喜欢的。那么,我最喜欢的玩具到底是什么呢?哈哈,就让我来告诉你吧!我最喜欢的玩具是小狗布偶。

它是姑姑在很小的时候连同大布熊一起送给我的。它全身雪白,又毛绒绒的,摸起来特别舒服,身上还有一股我非常喜欢的气味,这股气味怎么也洗不掉,所以我非常“宠爱”它。

那时,我每天都会亲亲它微微嘟起的鼻子,有什么委屈就一个人在房间里悄悄地告诉它,有什么快乐也会和它分享,晚上睡觉的时候也抱着它一起睡。每当我倾诉委屈的时候,它就在我的对面蹲着,两只小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默默地,好像正在聚精会神地听着我倾诉呢!与它分享快乐时,它也这样聚精会神地听着。睡觉时,没有它我就翻来覆去睡不着,非要拿来它我才睡得香。

有一次,我的小狗布偶突然“失踪”了。我非常着急,怎么找也找不到。到了晚上,我闹着不睡觉,奶奶迫不得已在黑暗乱塞了个给我,我摸着是毛茸茸的,也就安静了下来,抱着睡了。

渐渐地,我长大了,再也不需要什么抱着睡觉了。有什么委屈或快乐的事都会记录在日记里。

我想,它有可能感应到了我要快快长大,不能总是再抱着它睡觉,所以它才会消失的吧!

童年的我,傻傻的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儿时最喜欢的玩具——小狗布偶。

我喜欢400字作文(9):

我最喜欢的人――妈妈。妈妈高高的个子,白白的皮肤,长得不胖也不瘦。妈妈长着浓浓的弯眉毛,大大的眼睛,从眼睛里透智慧的光芒。这就是我的妈妈,怎么样,长得漂亮吧。

妈妈是我的第一人老师。记得我第一次写作文的时候,我不知道如何下笔,是妈妈带我走出家门,来到野外,走到田边,让我写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每逢星期日,妈妈就会带我去人民公园,观察景物和动物的特点;回到家妈妈让我把所观察到的写下来。就这样我在妈妈的精心呵护下,像一只学飞的小鸟,羽毛一天天丰满了。

每当我写完,妈妈总是我的第一有个读者,读完后,总是夸我几句。即使我的词句写错了,妈妈也会和蔼的说:“如果这句话这样写就更好了。”我总是做着鬼脸把错误改正过来,感觉轻松又愉快。

在妈妈的赏识和认可的目光下,我蹒跚的走出了第一步。我心里是那样的高兴,那样的自豪!

妈妈也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有什么事我就给妈妈说,因为我不用担心我错了妈妈会指责我。当我苦恼的时候,妈妈毫不吝啬的为我解忧;当我迷茫的时候,妈妈给我指明了方向;当我垂头丧气的时候,妈妈们会为我大足气;当我失败的时候,妈妈给我信心和勇气。

妈妈就是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我健康快乐的成长。妈妈,我爱你,我要告诉全世界:“妈妈,我最喜欢你!”

我喜欢400字作文(10):

从小至今,我经历了风风雨雨,每一件事都像珍珠链一样,既串联着你,又串联着我。其中一件事让我喜欢上了小蓝。

我和小蓝是班上最好的同学,我们每天都形影不离。记得那一次,我想要一个飞机航模,小蓝那对 “顺风耳”知道后,毫不介意地答应了三天后送我一架飞机航模。

小蓝气喘吁吁地回到了家,又马不停蹄地忙着找飞机材料,他东奔西忙的。他陆陆续续地找出飞机材料,经过小蓝的仔细检查后,发现少了螺旋桨,他打电话叫他爸爸寄回来螺旋桨,不久,邮递员叔叔迅速地把材料寄回来了。

小蓝找齐材料后,准备下手,可是该从哪儿入手呢?对此,他疑惑不解,聪明的他想到了让电脑叔叔来教他,经过几小时电脑叔叔的讲解后,他开始下手了

他一有不懂的就去请教那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电脑,经过艰苦的“战斗”后,终于完成了这架“开心号”。可是它却怎么都飞不起来,“啊!真扫兴”。幸好他的妈妈是个博学多才的人,帮小蓝解决了这个天大的难题。

接着,他去商店里寻找飞机的电池和充电器,到处都没有。也许老天被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动了,终于小蓝买到了所需要的东西。最后,他送给了我这架“开心号”。

小蓝是一个乐于助人、坚持不懈的男孩,他不愧为我们班的班长,小蓝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欢400字作文(11):

我喜欢春天那绿色的生机,小草钻出地面,河边的柳树爆青了。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因为我从小就怕黑,我每天晚上都会幻想背后有鬼跟着我。 我喜欢秋天的颜色,我喜欢那火红火红的枫叶,我喜欢那稻浪推涌的稻田,我喜欢那果实累累的果园。 我喜欢读书,尤其喜欢在夏天的清晨中读书。

那时,一切都那么安静,于是我读得更入迷,能更深一步地了解作者想要抒发的情感。 我喜欢花儿,我喜欢兰花,因为它是品格高尚的人的象征,有着一种不同的傲骨风姿。我喜欢蜡烛、春蚕等,我更喜欢一些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人,人这一生需要的就是这种精神。我喜欢痛痛快快地玩,那时,我就可以尽情地、无拘无束地玩,那时的我一定很快乐!

我喜欢发呆,发呆其实不过是我发泄心情的一种方式。我只是想在那一刻减轻担在我身上的压力。

我喜欢劳动,家里的碗都是我洗的,自己能做的事我都自己做。

我喜欢看幽默笑话,它让我每天都忍不住发笑一次,真搞笑!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400字作文(12):

我非常喜欢吃荔枝。 没熟透的荔枝浅绿色的,摘一颗放进嘴里,一咬酸极了,再吃别的东西舌头就没有感觉了。

熟透的荔枝红通通的,像一个个小灯笼。不过,它的身上长满了小刺。剥开它的皮,里面有一层薄薄的白色的皮,再看里面的肉,晶莹透明,咬一口,甜津津的,让人越吃越爱吃。里面包着一颗极小极小的荔枝种子,像赤褐色的小石卵。 我总是吃起荔枝来就停不了口。可是有人说:“一颗荔枝三把火。”我才不信它呢。

可是后来有一次,我一口气吃了差不多两斤荔枝,连中午饭也没有吃,就觉得肚子胀胀的。到了晚上差不多要睡觉的时候,突然,我的鼻子流出了血,而且止也止不住。妈妈很担心,就立刻带我到诊所里看病。来到了诊所,医生看了看,对我说:“你燥热过度,才会这样流鼻血的。你吃了什么东西,这么燥热呢?” “我吃了太多荔枝了……”我低下头,小声说。

经过这次教训,我终于相信了“一颗荔枝三把火”这句警言。但是,我也没有因为这而对荔枝产生害怕的感觉,还是很爱吃荔枝!

我喜欢400字作文(13):

我有一辆漂亮的自行车,那可是我花了多少心血在期中考试中一举得一百分和妈妈交换来的呀!

这辆自行车很轻,我一只手就可以抬起来,而且还可以折叠成一个轮子那么大,像手提包一样轻而易举的跟着我上楼。深蓝色的车身上“刻着”美丽的“纹身”,就连乌黑的,闪光的坐垫上也有“荷花纹身”。坐着的感觉那可是“五星级”舒适。轮胎小小的,骑上去却轻松自如,就是不滴润滑油,也比开着“兰博基尼”毫不逊色,有一种驭风而行的感觉!哈哈,自行车看到主人这样夸它,心里该多得意啊?!这辆自行车这么漂亮,怪不得我当初一眼就看中了它啊!

不料,一天中午,爸爸忘了锁车,等我们再下楼时,我伤心的发现:我的自行车已经“背井离乡”,不见踪影了!现在,我那对自行车的喜欢已变成了不时的怀念和美好的回忆。

我喜欢400字作文(14):

想必大家都有自己最喜欢的文具。我最喜欢的文具就是我的第一支钢笔,它可是我家的传家宝,它已尽忠职守的陪爸爸度过了三十年的时光。爸爸还是小学生时,它就是爸爸最好的朋友。虽然现在它的年纪很大了,但是它给人的手感还是超棒,超滑。难怪我第一次拿到它时,就已经是爱不释手。爸爸看到了我对它的喜爱和痴迷,于是,只好忍痛割爱,把它送给了我。

我给这件传家宝取名叫“小红帽”。顾名思义,它是一只红色的钢笔。自从变成我的得力助手后。虽然跟地面亲密接触过“n”次了,但依然毫发无损。不过,我可不想让它壮烈牺牲。因为自从用了它,我写字的速度大大提高了。每当我拿起它,就会想起爸爸深情的目光。那目光里有爸爸对我的期望。爸爸希望我能用这枝笔,写出一手漂亮的钢笔字,用它做对一道道难题……。

同学们,你们的钢笔一定也有不寻常的故事,快来和我交流交流吧!总之。我希望我的这只钢笔能陪伴我一生,成为一枝名副其实的传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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