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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我作文
更新时间:2024-03-29 06:53:29
 

快乐的我作文第一篇:

很久很久以前,四叶草还很多,比三叶草还要多得多,大家都相信四叶草中裹着四叶草籽的叶片代表着幸运。老人告诉我们,等四叶草籽洒下就可以把它别在胸前,它一定会给我们带来好运气的。

我一直都很相信老人说的话,老人说,只要快乐,那片四叶草就根植在我们的心里,幸运也就紧跟着我们的身后。

快乐,是一缕阳光。当心里没有阳光的时候,就是我们感到落寞、感到烦恼的时候。其实,我们可以选择在这个时候好好地出去走一趟。不管是哪儿,只要是让自己觉得舒服的地方。让自己的心灵放松,深呼吸,你会觉得这个世界其实很美丽。所以,再认真地思考一下,快乐本很容易,只是我们都歪曲了快乐的意义。

快乐,是一杯水。当这杯水满了的时候,就是我们感到烦闷、感到很累的时候。其实,我们可以选择慢慢地喝掉这杯水,就当成一首歌来慢慢地享受。我们去体验痛苦,学着像演员一样,感受舞台背后的伤痛,也能像平常人一样,在生活中绽放出快乐的意义。

快乐,是一条路。当这条路要转弯的时候,就是我们感到失败、感到痛苦的时候。其实,我们可以选择一个大晴天的日子去静待日落,一个人躺在草地上,倒数着夕阳的落下,那就像我们的生命,轻而易碎。那时候你就会觉得生命其实很珍贵,也很值得我们去珍惜。

快乐,是一场烟火。花火在夜空中绽放,散落,最后只剩下一抹尘埃,如烟如雾……正像我们的生命,转瞬即逝。快乐与伤悲,我会选择前者,无论如何,对于我来说,生活就是绝对不准自己有一点的灰心丧气。就算烟火最终会消失,但至少,我可以让观众们看得到那花火中蕴含着我如痴如醉般演绎。

想要快乐很容易,让自己少想一点,让自己舒适一点,让自己自由一点,让自己……很多事情,只要稍作改变,都可以让我们变得轻松愉快。

如果,要我守护一种东西,我想,我会选择快乐。阳光暖暖的,时光快快的。我是未来的,在这片天空等待着。像现在的我一样,那么自由自在地飞,不去理会任何恼人的事,只要快快乐乐地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

快乐的我作文第二篇:

放暑假了,我们一家人去了老家。我们在那里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日子。

离开城市公路,汽车驶入了乡间小路,四周望去,已经是满眼的绿色,一路颠簸困倦的感觉顿时没有了,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摇下车窗,扑面而来的空气中散发着庄稼还有野草的芳香,也许是刚刚下过雨的缘故,空气湿润而清新。

到家了,我发现家家都有自己的一个大院子,院子里也都栽满了很多种果树、高大的鲜花。知道我们要来,好多的亲戚都已经在等我们了,他们问长问短、笑容是那么亲切,声音是那么洪亮,让我没有什么的陌生感,就像爸爸说的那样,回家了嘛!!

晚上,好几家的人都凑在一起吃饭,在院子里摆了三张桌子,男人们一桌喝酒,女人们一桌聊家常,孩子们一桌,话题当然是问我城市里的新鲜事。我给大家讲飞机场、地铁、轮船、科技馆、电脑、还有奥数、旅游什么的,弟弟妹妹们给我讲放羊时光顾了看书把羊弄丢、到了城里找不到厕所等等各种有趣事。

我们吃饭的时候就能看见很多星星,我以前从来没看到过那么多、那么亮的星星,还有,农村的饭原来是那么的香,我吃得真饱啊。

第二天早晨很早,我一睁眼,发现小弟弟、小妹妹们原来早就按照约定好的计划来找我了,看我没醒也不叫我,围在脑袋前看着我睡觉的模样。没有不好意思,赶紧起来,跟着他们去放羊和鸭子。

村外的小河边,绿草青青,青蛙的叫声、蝴蝶的飞舞、吃草的绵羊、戏水的白鸭,初升的太阳,我第一次觉得跟大自然是这么的亲近,那么放松,那么惬意。

转眼一周的时间就过去了,因为要在暑假里面学习奥数所以必须要回去了,告别了家乡和那里亲切的人们,我们回到了城市。很奇怪,当重新回到以前那熟悉的生活中时,我发现竟然很留恋农村的人们,还有在那里度过的快乐时光。我想,也许就是这个样子吧,得到了城市的生活的便捷,也许就会失去一些快乐:清新的空气、阳光、还有小朋友间那纯真的友谊。

快乐的我作文第三篇:

这个题目从一开始即是个悖论,如果你真的有永远的快乐,那么,就像一个没有黑暗的地方,那里的人们一直生活在光明里,但是,却不知道什么是光明,因为,没有黑暗的对比,又何来光明呢?所以,永远的快乐即使存在,生活在其中的人却不会知道。

其实,快乐从被定义的时候,就不存在永远:把人生比作一条直线,快乐即是平淡的日子里上划的情感。如果这种情感一直存在、不下滑,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又变成了一条直线,只是较以往的那条直线相比,更高了一点。于是,你再想感受到上划的快乐,要么忘记,恢复成原来那条直线,要么,悲伤使之下划后,再恢复往日的平淡。所以,不能追求时时都快乐,这是不可能的。

从我们记事开始,就知道快乐与悲伤是对反义词,但,它们两个是否可以同时存在呢?

就好像水火不相容,但坐在篝火边饮水,它们存在于同一时刻,你能感受到火的温暖,也能感受到水的清凉,但对于人来说,其意识到的顺序必有先后。例如,在刚刚饮到水时,注意力必是集中于水,即使火温暖不减。

所以,快乐悲伤,全凭选择,因为,快乐与悲伤同时存在。如果,云的留痕、风的轻歌;花的笑靥、树的静默;日的明媚、月的淡雅……这些都能使你感到心怡、感受到内心深处与美的共鸣的话,那么快乐这种情感成立的条件是不会缺失的。然而,若你正苦恼于某件事情,当美从你眼前经过的时候,也或许会觉得凭什么它们……而我……这样愤世怨俗,为什么呢?因为,当时你正让这种感受肆意地充斥于你的身心,所以,那些一闪而过的美,触不到你。

话又说回来,快乐就一定好、悲伤就一定不好吗?

这要看你的需要。倘若某一天,在森林里,你迷了路,你若只顾满心欢喜地倚着树,看蓝天白云、听小溪潺潺、吸清新空气的话,那么,当黑夜降临,你就自求多福吧。所以,学会把握自己的情感,依据形势调整注意力,这是很重要的。

顺便插一句,某天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做事的效率……真……难怪政治课上,调节情绪还有个理性升华,当时想:都难过死了,还去写作业,纯属火上浇油。现在是:哈哈,作业这么快就写完了,这是要玩疯的节奏啊。当然,心情好的时候,效率也蛮高的,这里只是说,有时,负面情绪说不定也会有意想不到的作用。正所谓“天生我材必有用”。

最后,我想了想,觉得:其实,不求永远的快乐,也可以很快乐。

快乐的我作文第四篇:

大眼睛、塌鼻子、小嘴巴-----这就是我的形象,其实,我的头也很大,有人编了一句话来形容我:“大头大头,下雨不愁,别人有伞,他有大头。”不是自卖自夸啊,我虽然成绩不太理想,但是美貌与智慧并重,帅气与威武双存啊!嘻嘻,给大家开个小玩笑!不过啊,我确实有一个大家公认的“QS标志”,那就是:丰丰是一个快乐的人。

我的快乐是无处不在,我从来不会为小事而斤斤计较,所以我很快乐。记得我一年级时有个同桌,他喜欢偷拿别人的东西。有一次,我有一支很喜欢的自动铅笔不见了,我猜想是他拿的,但我没有把我的怀疑告诉老师,而是在他的抽屉里放了一张纸条儿,问他是不是拿错了我的铅笔,如果是,就还给我,我不会告诉老师的。没想到第二天我来上学时,发现抽屉里不仅有了那支铅笔,而且还多了一盒替换铅芯。后来,我把铅芯还给了他,我们还成了很好的朋友。我觉得,宽容是快乐的源泉,正因为我心胸开阔,所以朋友很多,自己也很快乐。

我是一只“小书虫”,我喜欢读书,我在书中寻找到了很多快乐。“书中自有黄金屋,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我特别爱看历史类的书,什么《隋唐演义》啊,《水浒传》啊,《上下五千年》啊,我都爱看。有一次,我散步时和妈妈聊起《隋唐演义》,妈妈居然一概不知,于是我兴冲冲地给妈妈介绍故事情节,什么“陈后主亡国”啊,“晋王树功”啊,我还告诉妈妈这本书有100回,前44回写的是隋朝,后56回写的是唐朝。妈妈听了后,非常地佩服我,我真开心啊,所以读书绝对是一件快乐的事。

我喜欢旅游,我去过很多地方,我觉得旅游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我去过历史悠久的首都北京,也去过热闹而现代的上海;我去过“黄河在咆哮”的壶口瀑布,也去过风景秀丽的桂林漓江;我去过“新中国从这里诞生”的西柏坡,也去过“洪湖水浪打浪的”洪湖……我酷爱爬山,我觉得爬山可以让我们亲近自然;我喜欢站在高山上瞭望风景,我喜欢在高山之顶喊几句“我成功了!我终于来了”之类的话,那一刻,我真的很开心!

我觉得快乐不用复杂,简简单单就够了,只要天天拥有一份好的心情,人就会变的快乐!

快乐的我作文第五篇:

我曾经问过妈妈我小时候有没有“抓周”,妈妈说有过呀,我赶忙问我抓了什么,妈妈说我抓了一本书。我有点吃惊,愣了一下,然后笑了,是呀,现在的我的确很爱阅读。在我眼里,阅读是一种安慰,是一种快乐,是一种享受,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就像在做美梦一样,让我情不自禁地和书中的人一起笑,一起哭,一同怒,一同乐。打开一本书,就好像打开了一扇门,而每一扇门的后面,都有不同的风景:海伦与爱迪生的故事,激励着我走向成功;《让灵魂躲躲雨》让我释放心灵,感悟人生……

我读书有个“癖好”,那就是我只挑我感兴趣的、我爱看的书看。有些古典名著老师大力推荐,我却大部分都不怎么感兴趣。有一次,我在学校图书室借书,发现了《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我知道这是知名度颇高的作品,于是我借了一本看看。结果我费了很大的劲把书看完后,也没有留下多少印象——按老师的话说是因为可能我的生活阅历浅还不能很好地理解。所以此后,我也不太愿意在自己读不懂的书上花费太多时间,准备有了能力理解时再阅读。

但我也并不是不愿意读所有的名著,《爱的教育》就是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里面的每一个故事仿佛都发生在我身边,我能从书中找到我们班上很多同学的影子,这是一种多么奇妙而又动人的感觉。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最后一篇——《海难》。那是一个多么危急的关头,是生与死要较量啊!两个孩子谁生谁死都在男孩的一念之间:如果他跳下船,死去的将会是刚才还在给他擦额头血迹的女孩;如果跳下的是女孩,与巨轮一同沉没的将会是他自己……就在他看到女孩胸前血迹的一刹那,他震撼了,毅然选择了死……读到这里,我相信,没有人会不为之动容。

读自己喜欢的书,我走进了郑渊洁的童话世界,皮皮鲁与鲁西西总是让人忍俊不禁;杨红樱笔下的淘气包马小跳仿佛就是我邻家的那个小男孩,他眼中的世界是如此多姿多彩;秦文君、黄蓓佳、曹文轩……我多么感谢这些作家,在他们描绘的那个真善美的世界里,我找到了感动,找到了自己。

读自己喜欢的书是最大的快乐,读着自己喜欢的书,我渐渐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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