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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4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19 22:20:22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一:

春、夏、秋、冬,每个季节都是那么的独特,那么的奇妙。可对于我来说,最特别的,还是秋天。秋,一个多么富有诗意的季节呀!自古至今,有多少诗人用美妙的诗句来赞美秋。累累硕果在这个季节里成熟。是啊!秋天是一个浪漫与丰收的季节,一阵阵微风拂过人们的面庞,那枯黄的树叶儿落下被风卷起,这金黄的气息里淡淡的飘过一丝青涩与干爽……

听听吧!秋风在唱歌。秋风,吹走了繁花似锦、百鸟争鸣的夏天,向人们推出了一幕幽美的秋景图,一种清爽宜人的气息顿时扑面而来。“沙沙沙、刷刷刷”你听到图中那柔长的雨丝声了吗?闪着神秘的光彩,带着梦幻般的感觉,一缕缕雨丝朦朦胧胧、那么可爱的飘落着,这可是秋景中最美的景色呀!它给大地梳妆打扮,给人们带来了秋的喜悦,带来了收获的希望。看看吧!田里的麦子高昂起它金色的笑脸。秋风吹来,麦浪滚滚,闪烁着神秘的光芒。

看那枫叶,散发出光和热,那么艳,充满生机。嗅嗅吧!那一簇簇拥在一起的、一团团的桂花,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味,好似喝下一杯醇香的奶茶,那味道久久在齿边环绕,永不消退。秋天的天空是那种幽蓝色的。在这一片幽蓝之中,仿佛每个空气分子都吸满了温暖的阳光的香味,吸得那样饱满,以至于只要有空气的地方,就能感受到阳光的存在。我漫步在秋雨中,思绪万千:秋总是伴着绵绵雨丝漫步而来,虽然它少了春的妩媚、夏的活力和冬的寂静,但它却是一首诗,一首永远也赞不完的诗。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二:

我非常喜欢吃荔枝。

没熟透的荔枝浅绿色的,摘一颗放进嘴里,一咬酸极了,再吃别的东西舌头就没有感觉了。熟透的荔枝红通通的,像一个个小灯笼。不过,它的身上长满了小刺。剥开它的皮,里面有一层薄薄的白色的皮,再看里面的肉,晶莹透明,咬一口,甜津津的,让人越吃越爱吃。里面包着一颗极小极小的荔枝种子,像赤褐色的小石卵。

我总是吃起荔枝来就停不了口。可是有人说:“一颗荔枝三把火。”我才不信它呢。

可是后来有一次,我一口气吃了差不多两斤荔枝,连中午饭也没有吃,就觉得肚子胀胀的。到了晚上差不多要睡觉的时候,突然,我的鼻子流出了血,而且止也止不住。妈妈很担心,就立刻带我到诊所里看病。来到了诊所,医生看了看,对我说:“你燥热过度,才会这样流鼻血的。你吃了什么东西,这么燥热呢?”

“我吃了太多荔枝了……”我低下头,小声说。经过这次教训,我终于相信了“一颗荔枝三把火”这句警言。但是,我也没有因为这而对荔枝产生害怕的感觉,还是很爱吃荔枝!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三:

我喜欢色彩缤纷的春天。当春姑娘把长袖向空中一挥,草儿和大树吐绿,花儿飘香,我就忽然觉得春天是多么美好。我喜欢享受春风的凉爽,春风一吹,整个世界就变得翠绿一片,把祖国装点得五彩缤纷,大地万物显示出勃勃的生机。

我喜欢热情如火的夏天。在这样炎热的夏日,街上的人装扮得漂漂亮亮,有的像花朵,有的像大树。我喜欢夏天的池塘。那水清澈见底,既清爽又冰凉,躺下去如词睡在柔和的云霞,是那样舒服。

我喜欢硕果累累的秋天。橙红的柿子,金黄的橘子,晶莹的葡萄等,这些都是楚楚动人的"金发女郎"送给我们的礼物。我喜欢那用工笔描绘出来的秋果丰收的图景。

我喜欢银装素裹的冬天。白胡子爷爷像一位魔法师,用手指轻轻一指,山川河流变成了银色;用风衣轻轻一抖,雪花立刻像一只只白蝴碟飘落下来。我喜欢在冬天的冰凉的雪花里玩耍。喜欢在冬天的清晨看懒洋洋的太阳升起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

我喜欢四季,你,令人叹服叫绝的大自然,你在我心中,永远都是别具风韵,魅力无边。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四:

我有一个小熊闹钟,那是我六岁的生日礼物。它很可爱,身体是灰色的,两颗眼睛象天上闪闪发光的星星,鼻子是红色的,正好就是闹钟的开关,嘴巴弯成了小月牙,身子胖胖的,短短的尾巴翘着,远远望去就好象是真得小熊一样。

每天早上小熊会用活泼、俏皮的声音懒虫起床把我从梦乡中叫醒;每天放学回家写作业前,我就上好闹钟,然后安心地写作业,以此来提醒我抓紧时间。

写完作业后,我爱看的电视节目就开始了,可我一看起电视来就忘记了时间,为了保护我的眼睛,所以还得小闹钟闪亮登场!妈妈给我上好闹钟,提醒我到时间就能再看电视了。它还有一个小小的功劳,有了它,我的牙齿更洁白了,因为妈妈说过,刷牙必须3分钟,每次我刷牙前,都设好时间,它一响,我才停止刷牙。

有一天,我忽然发现小熊的指针不走了,难道是它坏了吗?我拿给妈妈看,妈妈检查后,原来是电池没电了,换了新电池后,小熊又欢快的走着。

它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的生活、学习都离不开它。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五: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这是古诗《秋夕》,是我会背诵的第一首唐诗,就是它把我领入古诗的海洋。小时侯,我和酷爱唐诗的爷爷住在一起,整日听他吟诵各种唐诗。久而久之在爷爷的熏陶之下,我也变得诗情画意起来,也常常会主动地读起各色唐诗。

一次,爷爷教了我一首《长恨歌》其中一句最令我欣赏: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句话简洁明了,一针见血地表达了要我们好好珍惜现在的大好时光,不要浪费它,要不然等老了再学就来不及了只能留下满腔的悲伤。这首诗中的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曦。使我很困惑,因为我不懂诗人为什么要写这句话,我觉得这句是多余的。后来我就去问学识渊博的爷爷,爷爷见了便笑着替我解答问题,原来诗人这段景物描写是为了下文的意境更好地烘托出来,能为下文做好铺垫。就这样我又从古诗里面学了一招,这招在我平常的习作中也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我的作文加了不少分。所以我越来越爱古诗词了,因为读古诗不仅让我收益匪浅,还让我对习作中的写作技巧运用的更加熟练。比如我从古诗中知道了结尾要写得达到总结全文的作用,这样才能画龙点睛,我知道了写作时有些地方要高度凝练而有些地方要写得细致入微。我还知道了写作时要分段明确,条理清楚才能让人读来舒适,拿到高分。

总之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古诗词我爱你!在你的身上我获益良多,我不仅收获了知识,更净化了我的灵魂!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六:

妈妈是个爱花的人,看我们家阳台上那各种各样的花就知道了。但是在那么多的花里面,我最喜欢的却是最不显眼的仙人球。

仙人球长的并不好看,它长着一件绿衣,上面有密密麻麻的小刺,倘若你用手指轻轻的碰一下它,那你就会“挂菜”——扎上一簇小刺,疼的你直叫唤。仙人球就像一个小皮球。

有一天,妈妈告诉我:“仙人球虽然长的不好看,但是它却能抗旱,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你七八天不给它浇水,它也能坚强地活下去。”对于妈妈的话,我有点不太肯定;我就想使一下。那一周浇水的仙人球,果然,,它照样活的很精神。从此,我就更喜欢仙人球了。

仙人球不但耐旱,而且生命也像《西游记》中的“九头怪”似的,只要把折断的枝插在泥土里,它又可以生根发芽,繁衍出许多“子孙”。

仙人球还具有药用价值,可以起到清凉消肿的功效。只要把仙人球的刺刮去,然后把茎仍掉,捣烂,然后把捣烂的仙人球敷在肿胀的部位,还挺管用的呢!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仙人球,虽然它很普通,外表并不出众,但是它那默默无闻的精神却让我很佩服,我们难道不应该向它学习吗?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七:

在自然界中生活着两百多万种昆虫,问你们喜欢那种?你们一定喜欢什么蝴蝶呀,蜜蜂呀什么的。而我喜欢蜘蛛!

嘿嘿!你们一定很惊讶吧。蜘蛛这种东西看着就让人头皮发麻,我怎么会喜欢这种昆虫呢?想知道的话就往下看吧。

就先从蛛丝说起吧。蜘蛛丝是目前发现的弹性,粘性硬度最高的丝,与钢筋相比,两根相同的钢筋和蛛丝,蛛丝的硬度是钢筋的一百倍。很厉害吧!有一种叫“流星锤”的蜘蛛,用自己的丝做成一个“流星锤”挂在脚上,一旦发现有小虫子飞过来就挥动“流星锤”,那昆虫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飞来的一锤打晕过去,就成了流星锤的午餐了。

再来说说狼蛛,他是世界上已发现的最大的蜘蛛,它的丝不是用来抓东西的,而是用侦查的。它先把丝布在门口,这时爬来一只小虫,踩着了蛛丝,狼主便明白晚餐来了。不一会儿,小虫爬到了洞口,狼蛛猛扑上去,狠狠的咬了一口,那昆虫哼都没哼一下就一命呜呼了。

可见蜘蛛是多么的厉害,又有了毒液、蛛丝的帮助,真是大自然界的一大霸主啊!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八:

有人说:“蓝色是忧郁。”不过我不这么认为,我喜欢蓝色,我觉得蓝色是纯洁、是宁静、是浪漫……

看!那一望无际的大海就是蓝色的,大海里生活着许许多多的生物和植物,也许它们也像我这样喜欢蓝色吧!传说中,海里生活着一种叫鲲的鱼,它化做了一种叫鹏的鸟,飞到了九霄云外,它看到的依然是满眼的蓝。鸟儿每天都翱翔在蓝天中,也许它们也像我这样喜欢蓝色吧!从宇宙看地球,地球也是蓝色的,地球也是唯一一个有生命的星球,也许这所有的生命的也像我这样喜欢蓝色吧!

我国最早发现的一种颜色叫蓝靛。我国也有一种古老的染布方法,就是蜡染,它也是以蓝色为主的染布方法,由此可见我国人民在很早以前就像我这样喜欢蓝色吧!

早在1886年,小约汉。施特劳斯因为维也纳郊外多瑙河的宁静、美丽,而编写了一首著名的乐曲“蓝色多瑙河”这首曲子被称为奥地利“第二国歌。”也许这位音乐家也像我这样喜欢蓝色吧!

现在玫瑰花中,最为名贵的是一种叫“蓝色妖姬”的品种,它寓意着最浪漫的情怀。

这就是我所喜欢的蓝色,纯洁、宁静、浪漫……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九:

世界上有许多可爱的动物,但我最喜欢小白兔。我家有一只兔子,它的样子长得很可爱。它长着一身雪白的毛,还有一双长长的耳朵,跟一对像宝石似的眼睛,还长着一个毛绒绒的尾巴,可爱极了。我家的兔子已经是大兔子了,但在我心里它还是一个小兔子。它的名字叫“乖乖”。暑假的时候爸爸、妈妈带我和乖乖去姥姥家。

姥姥家住在新街,新街是个小镇,不过那里有许多种地的农民伯伯,我们到了姥姥家,姥姥准备了一桌好吃的饭菜,我们开始吃饭了,我大口大口的吃,妈妈说,“你慢点吃。”我笑了笑,继续吃起来。吃完了饭,下午我把乖乖放出来,它一蹦一跳的来到我面前撒娇,我摸了摸它,它又走了,过了一会爸爸说带我们去姥姥家的田地里去看看,我把乖乖也带上了,还没等我们下车,乖乖就先跳下去了。它非常开心,我下了车抱着乖乖去有许多草的地方,我把乖乖一放下来,它就跑了,乖乖好像在跟我玩躲猫猫的游戏,我细心的找就是找不着,我心里有点担心,田地这么大,万一乖乖跑了怎么办呢!然后我就大声叫乖乖,我叫了半天都没看见乖乖。

我急得哭了,忽然我一转身乖乖就在我身后,我看见乖乖非常高兴,我问“乖乖你去哪儿了”它好像说:“我一直在你身后。” 我对乖乖说:“你应该叫淘淘了。”然后我们就回姥姥家了。这是一个快乐的暑假,也是快乐的一天,我爱我的乖乖。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十:

我喜欢打篮球,它是我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可别小看这个小小的篮球,它可以说是解决疲劳的绝妙办法。我喜欢上篮球还得益于一部名叫《灌篮高手》的日本动画片,就是这部动画片燃起了我对篮球的欲望之火,我曾经梦见自己和主帅流川枫在同一个场上竞赛呢!

俗话说“曲不离口,拳不离手”,要想打好篮球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为了提高投球技术,我总是一个人到操场上练习投篮。到球场上我就像进入自己的天下一样,东跑一下西跑一下,一会儿停住脚跳起来投篮,一会儿练习运球,就这样练着练着我居然忘记了回家时间,不知不觉夜幕降临,我却浑然不知。

我练球时有一个很好的方法,那就是循序渐进的练习,我先在近区内投篮,直到百发百中的地步为止,再慢慢地外移,这样很快提高了投篮技术。为这个自创的练球方法我兴奋了好几天呢!我还收集了很多关于篮球的信息。 我深深感到时打篮球的好处可多呢!

它不仅可以锻炼我们的毅力,而且特别针对那些挑食的小朋友打了球后可以增加他们的食欲,增强体质,我建议你们的父母都要支持你们打篮球哟!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十一:

冬季是我的最爱。喜欢那睡意融融的冬季长夜。因为只有在这段时间里,睡眠充足的我才是最可爱的。每年都迫不及待地盼望着冬天快点到来,盼望着快点下一场大雪,盼望着和同学打一场痛快的雪仗……即使是一场不大的雪,也会让我兴奋很久。也许是真的长大了,现在我喜欢冬天的理由也就不那么单一了。我在成长中重新认识着这个与众不同的季节,和它与众不同的美。正因为冬季的寒冷才有了单一和简洁,我欣赏冬季。它虽然没有春的温柔,夏的热情,秋的丰厚。但它单一的色调创造出了最真实的人间画卷,给人以思想上的启迪。

冬季的雪花,洁白而晶莹,像一个小不点似的慢慢飘下,起初一挨地就化了。可是当它成千上万地扑向大地时,厚厚的积雪会让一切生命都感受到它的寒冷。冬季中,白天很短。那仿佛是告诉我,要时刻珍惜时间,不要让时间很快溜走。细品每一次冬阳升起的景色,你才能体会到“温暖”的含意。冬季的风是猛烈的,当我迎风行走的时候,我便会了解“斗争”的意境。

冬天里的一切都很直接,一切都很直观。在人们享受暖气和空调的时候,让我走出家门,在这个没有毛毛虫和青春豆的季节里,享受我爱的冬天所给我的一切吧。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十二:

嗨!小朋友,你一定很好奇吧?我怎么会喜欢一枝笔,我说的这支笔并不是真的笔,而是老师。你可能很纳闷,老师怎么会成为笔呢?听我慢慢告诉你。

“丁零零……”上课了,我喜欢的那支笔便成了钢笔。因为这是一节体育课,我们要练习长跑,这支笔把坚强自信的墨水倒在我们的身上,我们立刻变得非常坚强,鼓起勇气冲向终点。

科学课上,我最喜欢的笔又成了圆珠笔。圆珠笔里包含着大自然的气息,我们就像一张张白纸,圆珠笔在白纸上一画,描绘出了大地山川、日月星河、蚂蚁和蜗牛,把乐趣深深地印在了我们的心里。

语文课上,我最喜欢的笔又成了毛笔。从这支毛笔中飘出花朵的芳香,我们成了一面面纸墙,让这支金光四射的毛笔在上面尽情书写优美的篇章,《小猪唏哩呼噜》、《夏洛的网》印在我们的脑海里,永远也抹不掉。

美术课上,我最喜欢的笔又成了小蜡笔。蜡笔的颜色可真丰富:赤、橙、黄、绿、青、蓝、紫……画出了蓝蓝的天空,画出了广阔的大地,画出了雅鲁藏布大峡谷……画出的色彩真绚丽。

这支笔千变万化,让我游动在知识的海洋里,我非常喜欢这支笔。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十三: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而我最喜欢的东西就是我床头的那个布娃娃。

那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布娃娃,是去年舅舅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因为她长得十分美丽,所以我给她起了一个名字,叫美丽。也许每个布娃娃都大同小异,而我却对她情有独钟。她却实很美,弯弯的眉毛下面有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浓密的睫毛长长的,一眨一眨的,好想要说话似的;她披着长长的金发,戴着一顶漂亮的小红帽,穿着一身洁白的礼服,看起来真像一个美丽的公主。

每当我写作业的时侯,她就静静的陪着我,就像我最亲密的小伙伴;每当我生气的时候,她就会在一旁默默的看着我,好像在跟我说:“朋友,别生气了。”每当我高兴时,我就会把她抱在怀里,亲了又亲。

自从有了她以后,我就感觉生活有了许多的变化,不在像以前那么孤单,那么无聊了。她给我带来了快乐,也带来了希望。 有这样一个能善解人意的布娃娃,没理由不叫人喜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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