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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4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4-03-29 08:42:08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一:

在我们生活当中,看电视是十分正常的事情。但根据我的分析,看电视有好处,也有坏处。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一边吃饭,一边津津有味地看新闻联播。我瞪大眼睛一瞧,主持人的衣服非常漂亮,而且普通话字正腔圆,让我非常羡慕和佩服!妈妈看我对主持人赞不绝口,又看我碗里的饭没动多少,便说:“囡囡,饭都凉了,快吃吧!”听到这话,我才拿起筷子,不情愿地夹了几粒饭放到嘴里,慢慢吞吞的嚼起来。不一会儿,我的注意力又被另一个新闻节目吸引过去了。

看我这样,妈妈终于忍不住大声斥责:“你给我好好吃饭,要不然我把电视给关了,永远不让你看!”我吓得瑟瑟发抖,连忙大口大口努力吃饭。妈妈看了又心疼,一边摇手一边说:“别吃那么快,小心噎着了。”果然不出妈妈所料,我一下子用手掐着脖子,脸红彤彤的,一看就知道是噎着了。妈妈急急忙忙跑去厨房拿水,让我分三口喝下,这才缓过来了。唉!都是电视惹的祸!

但是,看电视也有好处呀!爸爸和外公都说看新闻联播可以了解一些不知道的事情,让自己长点知识,多好呀。天气预报更可以让人们方便地了解近几天气温如何、有没有冷空气来袭,该穿什么样的衣服等等。我总结出一点那就是:方便。不过呢,太沉迷于电视也不好,还会使你饮食不当,生活不规律。

虽然,看电视好处和坏处都有许多,但只要有节制,有选择地看,那不仅可以获得知识,还能放松一下呢!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二:

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是我跟妈妈去无锡“三国影视城”旅游的时候照的,那时我6岁。照片上我骑在一匹黑色的骏马上,天蓝蓝的,太阳给沙地涂上一层金黄。我穿着一件淡绿色的吊带上衣,配着一件紫色的短裙,脚上穿着一双红色的皮鞋,非常漂亮。在我的旁边,还有一位叔叔,他负责保护我不摔下来。

当时我看见马,觉得很新奇。因为我从来没骑过马,就跟妈妈闹着要骑,最终妈妈同意了。当我准备去骑时,看到马那么高,不禁感到奇怪,这怎么骑上去呢?哦,原来有一个木架子,从右边上去,马背上还有一块海绵布,听妈妈说,这叫马鞍。

6岁的我跟现在的我差别真大:那时我皮肤很白,而现在的我皮肤较黑;6岁的我个子才1.1米,出去玩时还不用买门票,而现在的我已经1.4米高了,不管到哪儿玩都要花钱买门票了;6岁的我还什么都不懂,而现在的我懂得很多知识······

时光在流逝,这张照片将成为我一个美好的回忆。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三:

I have a dog. It is my favourite animal. His name is Beibei. His name and my name are the same. I like Beibei very much. He is only one year old now. He is very small. He is black and white. And he has one sister. She is yellow and white. His mother is white. His father is black. It is very clever. And it is very lovely. So I like him. He has a very small nose two eyes and two small ears. He has a small mouth too. He has four legs and a small face. He loves meat very much. There is a bowl near his house. There is always some bones or pork in it. And it is always very clean. His house is very beautiful. The door is red. And there are two windows in the wall. The wall is white and pink. There is a lock in the door. The lock is yellow. It is very nice. Beibei loves his house very much. He usually sleeps and rests in the house. I always give him lots of food. He likes me very much. He is very friendly. I like him too. He thinks I am very helpful. I think so too.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四:

格言,是每个人经历的总结和精华,而我,非常的喜欢格言,不过,要问我最喜欢的格言是那一句,我一定会说“失败乃成功之母”之所以会喜欢这句格言,还是因为一件事。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我在小区玩,邻居家的小朋友都学会了骑自行车,而我只得在一旁看着他们玩,于是,我跟爸爸说:“爸爸,我想学骑自行车!”爸爸答应了,果然,过了几天,爸爸搬来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我迫不及待地骑上了自行车,双手握住车头,身子保持平衡,骑了起来。

不料,我摔了个四脚朝天,这时,我心想:没关系!失败了没关系!再来一次!我再一次骑上了车座,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训,小心翼翼地骑了起来,不料,我又摔了个四脚朝天,于是,我极不耐烦地说:“不学了,早知道这么难就不学了!爸爸严肃地说:“唯有经历过风雨,才能见到彩虹,正所谓“失败乃成功之母”嘛!加油!我相信你一定能行的!”我听了爸爸的话,仿佛有一股正在燃烧的大火在我的心里。我又再一次地骑上了自行车,吸取了上次的教训,骑了起来,“噢,我学会了骑自行车!”我兴高采烈地对爸爸说。爸爸只是微微一笑。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则格言,在今后人生的道路上,“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句格言将不断的鞭策着我成长。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五:

钟声响了,这是我最爱上的一堂课——音乐课!这是我盼望已久的音乐课,我的精神不禁一振,伸长颈项,等候音乐老师的到来。

脸带笑容的李老师终于踏着轻快的脚步走进音乐室。她的脚步仿佛也充满了音乐的节奏在跳舞似的。她亲切地扫视了全班同学,银铃般地说:“同学们,开始上课了!”于是,她步到钢琴前坐下,双手轻轻抬起,又缓缓地落在琴键上。钢琴发出了悦耳的音乐声。我们随着旋律优美的琴声,手舞足蹈地唱起歌来。一首紧接着一首,同学们忘情地唱着,暂时将繁重的功课抛在脑后,将一切的不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这堂课,老师还教我们带动唱。首先,老师挂起抄写着<<快乐天堂>>这首歌的卷板。接着,老师一遍又一遍地教我们唱这首歌。李老师的嗓子犹如早上的小鸟般,总是让我们听出耳油。然后,她播放卡带,时而摆手,时而扭腰,有些动作较滑稽,我们边笑边笔划着。笑声、歌声、乐声洋溢着整间音乐室。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讨厌的钟声在这时响起,我们只好从音乐的快乐世界走回现实生活里,我真希望时光能停留在这堂课。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六:

I have a dog. He is my favorite pet. He is very lovely. His name is Peter and he is two years old. His fur is long and white. He has big black eyes. His nose is very good. He can smell very well. He is quite small. He weighs about two kilograms. Peter’s favorite food is meat. He also likes bones.

Peter is very friendly. I feed him every day. He never barks or bites. Peter likes lots of exercise. It is necessary to walk the dog in the park every day if you want it to be healthy. So I play with him every day in the park. Peter likes to run in the park. He often chases cats and birds. It is very interesting. Peter can find the way back easily. I think he is the cleverest animal of all.

I like my dog and he loves me too. He is very healthy. All my family like him. We look after him very carefully. I’ll make a small and lovely house for him. I think he will be happy to live there. Do you like my dog?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七:

我最喜欢的奥运点火方式是2012年英国伦敦奥运会的点火方式。

伦敦的点火方式是诸多火汇集到一起,象征世界各国聚到一起,体现了奥林匹克精神;而且很漂亮,让我想起西方教堂的蜡烛。

伦敦奥运会最高机密点火方式是海瑟薇克设计的奥运大锅,成为奥运会的主火炬。

当各奥运代表团来到伦敦,他们都会收到一枚铜质花瓣,花瓣上刻着国家或地区的名字,以及第30届奥运会伦敦2012的字样。各代表团将带着这些铜质花瓣参加入场仪式。

7名年轻的火炬手聚集在场地中央,各代表团的花瓣被组成了一个大锅形状,火炬手点燃花瓣上的小火炬,小火炬依次燃起,最终合成一个大的奥林匹克主火炬,这象征着奥运将各个国家和地区和平地团结在了一起。

奥运会结束后,这个火锅将被拆散,各参赛代表团将把属于他们的铜质花瓣带走。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八:

要说我最喜欢的蔬菜,那就要算萝卜了。它的头上长着几片绿油油的菜叶,中间是一个胖呼呼的身子,身体下面拖着一根长长的“尾巴”。萝卜还有几种不同的颜色,一种是红色的,红里带紫,一种是白色的,浑身素雅。

萝卜可以烧着吃,又可以生着吃,虽然没有苹果那么甜,也没有香蕉那么香,但是它吃在嘴里甜滋滋的,脆生生的。萝卜还可以晒干,做成萝卜干,销售到全国各地。有些萝卜是即甜又辣,吃在嘴里,舌头麻辣辣,红彤彤还要吃,这是因为辣得痛快。我从书中知道,萝卜不仅邦助消化,还可以治咳嗽,老人们常说:“冬吃萝卜夏吃姜,不用医生开药方。”我喜欢吃萝卜。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九:

我喜欢踢足球。为什么呢?因为我在电视中看到运动场上足球健儿们一个个龙腾虎跃,努力拼博,为祖国争一得了荣誉。我一见别人踢足球,就像小孩看见别人吃糖似的那样“眼馋”。每天一下课铃一响。我第一个抱起足球往操场跑,我们班的里同学也一窝蜂似地尾随在后。踢足球须分两边,我们大多数都要跟张璐一边。他个儿矮,体质好,跑起来快极了。张璐在我们这边,我们就像增添了几分勇气一祥,个个生龙活虎。比赛开始,先由对方发球,发了一个吊高球。球还没有落地,张璐就一马当先,对准球就是一脚。球一落地,双方队员一拥而上,对方的一个队员得到了球,我方的队员立即迫了上去。可是,对方的那个队员又灵巧地一传,把球传给在我方球门附近的一个队员,这个队员向我方球门发起猛攻,一个斜射,球像离弦的箭一样直冲我方球门。想救,已来不及了,我的心似乎提到嗓子眼。一瞬间,球已到了球门口,我方守门员很沉着,他看准球来的方向,一个“猛虎扑食”把球抱住了。我长长地舒了口气,心_悬着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这时由我方发球。张璐发了一个吊高球,我方的一个队员瞅准机会,上前接住了球。对方的一个队员正要追上去,那个队员立即把球传给了我。

我又迅速地用吊高球传给了张璐。还没等球落地,张璐一个凌空倒勾脚,球带着风声像一道闪电直射对方球门,守门员还没看清,球已应声落网。我们的队员一片欢呼。随后,我们又势如破竹,一连攻进两个球,以三比零大获全胜。我们带着胜利的喜悦跑回了教室。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十:

我喜欢初春的阳光。每当我站在我家的阳台上欣赏美丽风景时,那初春的阳光就会不由自主地照在我的脸颊上。

它照去了我的烦恼和伤心,照出了我一天的美丽心情。那时,我会觉得无比温暖。 我喜欢盛夏的夜晚。人们工作了一天,总觉得十分疲惫,都会躺在空调房里,享受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而我却喜欢坐在小区的长椅上,一个一个地数星星,去聆听那青蛙开的“音乐会”。一般我直到上、下眼皮打起架来,才肯回家。 我也喜欢秋天那丰收的果实。喜欢去郊外采摘的感觉。一进园林的大门,一股沁人心脾的果香扑鼻而来。那一个个大红枣挂满枝头,让人馋涎欲滴;那一个个火红火红的大苹果压弯了枝头,令人流连忘返。 我更喜欢翻旧日记。每当看到那幼稚纯朴的句子,我都恨不能笑掉大牙;还喜欢看那一篇篇流水账,就感觉又回到了童年……

我最喜欢生活,我喜欢大自然,我喜欢生活中美好的每一天。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十一:

我很喜欢去旅行,因为可以认识很多东西。每一个月我都会跟爸爸一起去旅行,通常我们都会去风景很好的地方旅行,我觉得去那些地方会让我的心情特别好。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幼儿园时,全校一起去看动物,那些动物没有被关在笼子里,他们都自由自在的生活,感觉很快乐。不像有些动物被关在笼子里,很可怜。这让我觉得我们人类好像在虐待动物,我们不应该这样做,我们要好好对待动物,不要把他们关在笼子里面。

“读万券书,不如行万里路”,我很喜欢旅行,因为旅行可以放松也可以学习。我希望继续保持旅行的好习惯,让我学到更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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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400字作文篇十二:

我喜欢春天的杨柳,她们“住在“小河旁,仔细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不停打扮,扎上绿辫子,穿上棕裙子,带着婀娜的身躯出现在人们眼前我喜欢夏日的黄昏,在遥远的天边,那火红的太阳,将周边的云彩染得通红通红的,好像着了火似的太阳一点一点地往下沉,最后像跳水运动员一样,“扑通“跳出我们的视线,去照亮地球的另一端我喜欢秋天的明月,晚上,坐在阳台上,看着繁星点缀的夜空,享受着那朦胧的美,这是多么惬意,隐约看到一点阴影就想起“嫦娥奔月“这一美丽的传说。

我喜欢冬天的清晨,看者那孤洁而寂寞的雪花纷纷扬扬地从天而降,待雪积深,出门,踩着那雪白的积雪,听着那“吱吱“声,在一望无际的白色地毯上留下一串脚印,这时,我的心情总是无比舒畅.我喜欢看者蓝天发呆,看着一只小鸟从我眼前飞过,棉花似的白云在天空中翻滚,白云过去了,只剩下我那呆呆的目光,我不知道为什么,只知道,我喜欢看那无边无际的天空.或许,这只是我的一种休息;或许,无边无际的天空,能给我信心和勇气;或许,它就是我成功的彼岸,胜利的目标.我喜欢的东西太多了,或许这是一个生命的暗示:我,现在很快乐!!!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十三:

我们的校园不算大,但花草树木遍布,一年四季有迷人的景色:春天,桃红柳绿;夏天,花草繁茂;秋天,菊花飘香;冬天,松青雪白。不过我最喜欢的是校园的春色。

走进校门,就可看到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也破土而出,给校园铺上了一层绿色的地毯。仔细看,它们嫩嫩的、毛茸茸的,十分喜人!光秃秃的树上也吐出了新枝嫩芽。那嫩芽,就像一个个绿色的珍珠,翠亮翠亮的。柳树垂下那柔和如丝的柳条,在春风中轻轻地摇动,好象在向人们招手。几只春燕自由自在地从校园上空飞过,一群小鸟儿在树丛中唧唧喳喳的叫着,好像在说:“春天来了!春天来了!”花坛里各种花儿纷纷开放,红的艳,白的娇,黄的嫩,构成了一幅五彩缤纷的图画,散发出阵阵清香。树阴下,蚯蚓日夜不停地疏松土壤,蚂蚁遍地乱爬,寻找新的巢穴。花、草、树木、小鸟、昆虫们沐浴在太阳公公温暖的怀抱中,尽情享受这美好的春光。春意盎然的校园给我们创造了优美的学习环境,辛勤的园丁们,在精心地备课,用心血和汗水哺育我们这些花朵。

同学们正抓紧宝贵的时间努力学习。早自修时,有的同学聚精会神的写坐;有的同学站在窗前,凝视着天空在幻想;有的同学高声朗读,校园里一片琅琅的读书声。课间同学们尽情地活动着,跳高、跳远等。

这就是我喜欢的校园春色!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十四:

我喜欢蓝色,因为蓝色代表着宽广与宁静。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所喜欢的天空与大海是蓝色的。

从我了解万物开始,我就喜欢蓝天与大海,喜欢蓝色。

小时候,常听妈妈给我讲,海边的蓝天,白云和大海。这使我感到,海是那么清,天空是那么蓝,云是那么白。以致我常常在梦里梦到:一个人独自漫步在沙滩上,头顶是蓝蓝的天,白白的云,脚下是清冽的海水。我常被这美景所吸引。

长大后,在电视中看到海时,却发现海变了样。在一些地方,由于一些工厂的建立,排放了大量对大气有污染的气体,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污染,使天空变得乌黑。一些建在海边的化工厂,向海中排放了大量的化学物质,使清澈的大海变得混浊不堪。

自从看到那份报道,我每时每刻不再想,有什么办法可以拯救“那片蓝”呢?妈妈对我说:“只要你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了解关于环境保护的知识,并且勇于改变现状,你所喜欢的那片蓝,一定不远了”

是啊,只要我努力学习,勇于改变,蓝天和大海所拥有的蓝色一定会还来的。

“那片蓝’,请你相信,当我努力学好知识,并有了那份勇气时,我一定会来拯救你。让我梦中的那片蓝变为现实。让我向往的海边,重新拥有那片蓝。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十五:

我喜欢音乐,喜欢它的优雅。

一个个跃动的音符仿佛就是一位位小天使,带给人们美的享受,传递给人们它的感情:欢乐与悲伤我喜欢朋友,喜欢朋友之间美好的友谊。心与心之间搭建的桥梁,传递着欢乐、痛苦、汗水、欣喜与幸福。我喜欢风,喜欢它的自由、烂漫,喜欢它一带而过的随意,喜欢它执着停留的诚意。

它善变、爱动、悠扬、美丽。当它拂面时我能感到一丝凉意,当它呼啸时我能感到一丝凄美......我喜欢白鸽,喜欢它腾飞时的坚毅。它象征着和平,为人类、为社会挂起一条纯洁的彩虹。我喜欢绿叶,喜欢它无私奉献的精神。它为花儿做陪衬却毫无怨言,它为大地绘出生机却从不炫耀。它默默地做着自己——那片娇小的绿叶。我喜欢妈妈的眼睛,喜欢它透出的爱意。当它呈月半弯形状的时候,我能感到一种莫名的幸福;当它睁大瞪着我时,严肃却不失暖意。它流露出一种黏稠、细腻的东西。

我喜欢流星,喜欢它给人们带来希望。尽管他的生命只有小小的一瞬间,可它珍惜着它小小的机会,尽全力绽放着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闪亮、耀眼,它承载着人们小小的、美好的心愿,向生命的末端勇敢的走去。

我喜欢自己,喜欢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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